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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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清悠:好评
挺好的,位置不错,卫生也可以,早餐也行~
小鹿:好评
辽宁大厦对面 老四星性价比很高
会员2443:好评
出差到沈阳的,在出入境办事情,第一次来,在携程定了这个酒店,地方到还是不错,这个酒店应该很老了,电视机是大锅的那种线,收到的台很少,信号也不好,酒店内无线覆盖,可这个网速就真的不敢恭维了,我是六月的来的,床上连个褥子都没有,床单直接包裹在床垫上,我住的标间用其中一床的薄被子垫了一下,要不然直接睡在床垫上有点不舒服。洗澡水是蛮好的,很大。